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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院文化与法官队伍建设
   论文 关键词:法院文化 法官队伍建设 法官素质
  论文摘要:特定的人群必定产生特定的文化,法院也不例外。法官这一特定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形成了具有职业特征的法院文化。法院文化的主体是法官,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才能形成一种良好的法院文化,同样,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也有利于法官队伍的成长和法官素质的提高,为司法为民、提高司法能力奠定良好的队伍基础。
  一、法院文化的概念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是缘于一定职业并且带有一定地域性的以法官为主体的特定人群的集合,因此必然会形成一种特定的异于其它群体的文化。如果要给狭义的法院文化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我们认为,法院文化就是以审判为职业的一群人,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所形成的共同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以及其在物质上的体现,包括司法理念、价值标准、管理制度、行为模式以及语言、习惯、传统等。
  一般认为,法院文化由四个层次构成,即表层的物质文化、浅层的行为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和深层的精神文化。表层的物质文化是指由法院的建筑、设施和装备等所构成的器物文化。它主要包括法院办公楼、审判楼、审判法庭、法院的徽志——华表天平、独角兽等。浅层的行为文化是法官群体在审判活动、研究培训、生活娱乐、人际交往中产生的活动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是指法院在从事审判活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与法院司法精神、价值观等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法院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这一层次是法院文化中规范人和物的行为方式的部分。深层的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层,是指法院在审判活动、管理 教育 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它包括司法精神、法官的职业道德、工作目标、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本文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讨论我国的法院文化的建设的。法院文化对法官队伍发挥着整合、导向、凝聚、规范和激励等作用,先进的法院文化一旦形成,就会成为约束法官的非正式规则,从而使法官放弃一些不适宜的行为习惯和利益取向,而谨慎地约束自己的言行,维护整个队伍的形象,提高队伍的素质。
  从 历史 上看,我国从来没有出现过 现代 意义上的法院,法院文化 自然 无从谈起。现代意义的法院雏形出现在民国时期[①],由于战争的影响并未形成现代意义的法院。解放后,由于计划 经济 和 政治 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现代意义上的司法体系终未建立,真正意义的法院也只是虚幻的“空中楼阁”。改革开放后,随着民主法治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民主法治已然成为时代的主题,尤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法院才真正回归其独立审判的职能,并得以迅速 发展 和完善。作为根植 中国 特色文化土壤之中的法院文化才逐渐兴起,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以至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把人们对文化的认识和注意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国的法院文化也得以迅速发展。
  二、法院文化对于法官队伍建设的意义
  文化为人类所创造,同时,文化又使人类受到制约。文化被人类创造出来以后,就形成人类生活的文化环境,影响和制约人们的生活,这一切都是文化的功能使然。文化对于人类生活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积极的文化可以促进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进步。先进的文化和意识形态是先进的生产力的反映和体现,是人类文明积累和发展的结晶,同时又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社会前进提供思想指导、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而落后、消极的文化乃至反文化(如“法轮功”邪教组织和它的歪理邪说)则会阻碍、破坏人类社会的发展。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在国家法制建设中,具有特殊的地位、示范作用和影响力。法院文化作为上层建筑中社会意识形态——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设现代司法文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著名学者贺卫方教授在一次法院文化研讨会中讲到:“我们的法院对法官文化或者司法文化建设的重视并不是一个偶然事件。法官是今天社会中的一个独特的行业。这种差别不仅体现在所管辖或处理的事务方面,更体现在人们处理事务或行使权力所运用的方式、思考和分析问题的方式、语言的风格、外部行为的风格等诸多方面。概括地说,法官之所以称之为法官,正是他们具有这种不同的文化。在法官中培育这样的文化,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上形成一种理解司法职业特殊性、理解司法独立重要性的文化氛围,这样的文化建设工程对于司法改革的重要性可以说是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的。”贺卫方教授的讲话,深刻地提示了法院文化对于法院建设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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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院文化与法官队伍建设

论文 关键词:法院文化 法官队伍建设 法官素质 论文摘要:特定的人群必定产生特定的文化,法院也不例外。法官这一特定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形成了具有职业特征的法院文化。法院文化的主体是法官,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才能形成一种良好的法院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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